2009年全国地掷球锦标赛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资格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bet57365、贵州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安顺市体育局、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贵州夜郎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4月20日至4月28日在贵州省夜郎洞风景区举行。
四、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协可以组队参赛。
五、获得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资格办法:
获得2009年全国地掷球锦标赛各项(全国体育大会竞赛项目)比赛前八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可以获得参赛资格。如各单项不满8队,以参加2009年全国青年暨大学生地掷球锦标赛该项目比赛前6名替补;再不满额,公开报名,并抽签决定参赛资格。
六、竞赛项目:
比赛分男女组,分别进行以下比赛:
塑质球:单人赛、双人赛、团体赛(其中双人赛及团体赛为体育大会资格赛项目)。
大金属球:单人准确抛击、单人连续抛击、双人连续抛击、单人赛、双人赛、联合赛(其中单人准确抛击及单人连续抛击为体育大会资格赛项目)。
小金属球:准确抛击、双人赛、三人赛(其中双人赛为体育大会资格赛项目)。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各单位运动员必须符合《地掷球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及体育大会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参赛资格以参加2009年全国地掷球锦标赛运动员所代表单位为运动员注册代表资格,如需更换运动员,须在2009年12月30日前,在已注册的替补人员名单中更换,同时向bet57365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三)申请转会的运动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出示经户籍所在地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行业体协等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作所在单位开具的转会批准函,以及上述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转会接收函。
(四)报名注册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15日。报名完成后,对报名运动员进行公示。
(五)各参赛单位可报1支队伍参赛,其中:
1、领队1人、教练员2人、随队裁判员1人;
2、各项目参赛名额如下:
塑质球: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4人。
大金属球: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
小金属球: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
3、每队可注册替补队员6名,男女各3名。
年龄要求为:男女运动员年龄均不得超过55岁(即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参加大金属球及小金属球比赛运动员均能兼项塑质球比赛,大金属球运动员不能兼项小金属球项目。大金属准确抛击运动员不能兼连续抛击项目。
5、有关年龄规定在资格审查时以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为准。相关人员需经正规医务部门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方可报名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