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bet57365。
二、承办单位:
西安体育学院。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7月16日至7月2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市及行业体协地掷球协会,bet57365各团体会员单位,各高校运动队等。
五、竞赛项目:
塑质球:三人赛、单人赛。
大金属球:单人准确抛击、单人连续抛击、单人赛。
小金属球:单人准确抛击、单人赛、三人赛。
指弹球:团体赛、单人赛。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各单位运动员必须符合《地掷球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男、女各一支队伍参赛,其中:
1、领队1名,教练1名。
2、塑质球:男、女运动员各3名,随队裁判员1名。
3、大金属球:男、女运动员各3名。
4、小金属球:男、女运动员各3名。
5、参加大金属球及小金属球比赛的运动员均能兼项塑质球比赛,大金属球运动员不能兼项小金属球比赛。
6、大金属球比赛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其中的2项比赛;小金属球准确抛击和单人赛不能兼项,准确抛击每队可报2人参赛。
7、年龄要求:各单项可报26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队员1名,23岁以下(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队员1名,剩余队员必须是199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规定在资格审查时以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为准。
(三)参赛单位所在地最多可报6支队伍参赛(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单位报名参赛,需经所在地体育部门盖章生效)。
七、竞赛办法:
(一)塑质球:
1、三人赛:
(1)种子队:
预赛分组时,按分组数及2011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团体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亦按2011年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1年有名次的队后)分别抽签入组进位。
(2)分组及比赛办法:
如参赛队少于3队,取消比赛。
如参赛队少于8队(含8队),采取单循环赛形式进行预赛。预赛前4名按1对4,2对3进行复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预赛后4名的队按5对8,6对7进行复赛,胜者决五、六名,负者决七、八名。
如参赛队为9队至12队,分两组进行单循环预赛。预赛各组前两名采取交叉淘汰赛形式进行复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两组前两名之后的队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最后名次。
如参赛队为13队至20队,分四组进行小组循环赛;预赛各小组的第1名以抽签方式分别对阵各小组的第2名进行复赛;复赛阶段的胜队为E组决一至四名,负队为F组决五至八名。预赛阶段四个组的第3名为G组决九至十二名,第4名为H组决十三至十六名,第5名为I组决十七至二十名,各组均以抽签进位单淘汰的方式决出全部名次。
参赛队为21队及以上根据情况分组,比赛办法另定。
(3)决定名次办法:
在各单循环比赛中,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弃权的队或人每局得分为0分,其对手得该局的最高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积分相等,两队间相互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积分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净胜分相等,则该两队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净胜分亦相等,则相等各队间总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总得分相等,则该两队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得分仍相等,则进行滚击小球比赛,按下列方法掷球九次以决胜负:各队选1人掷球,分三次掷完;抽签决定掷球顺序。小球的位置:第一次在E线中点,掷三个球;第二次在开球点,掷三个球;第三次在B线中点,掷三个球。如果再次平局,小球再放到开球点上,各掷一球,直至决出胜负。
2、单人赛:
(1)种子队:
分别按2011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单人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进位;其余各队亦按2011年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1年有名次的队后)分别抽签进位。
(2)比赛采用循环或淘汰赛的方法,决出前六名。
3、三人赛、单人赛,每场比赛一局决胜负,每局9分,控球时间30秒;前四名的决赛,每局12分,控球时间30秒。
3、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塑质地掷球竞赛规则》。
(二)大金属球:
1、单人准确抛击、单人连续抛击赛:
(1)单人准确抛击赛:
参赛队按2011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1年有名次的队后)抽签决定上场顺序进行预赛。
①两轮预赛中男、女运动员得6分以上(含6分)者进入复赛。如进入复赛的队不满8名时,按预赛成绩择优补齐,两轮预赛均为“0”分者不予补录。复赛前4名的队进入决赛,决一至四名,其余的队按复赛成绩排出五、六名。
② 如参赛队为16队以上(含16队),竞赛办法另定。
(2)单人连续抛击赛:
参赛队按2011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1年有名次的队后)抽签决定上场顺序进行预赛,前8名进入复赛。如进入复赛的队不满8名时,按预赛成绩择优补齐;男、女运动员低于8分不予补录,同分补录需进行加赛时,加赛2分30秒,低于4分者不予补录,名次空缺。复赛前4名的队进入决赛,决一至四名,其余的队按复赛成绩排出五、六名。
(3)同分裁决:单人连续抛击比赛如分数相同,加赛2分30秒决出名次,如再相同,以命中率高者名次列前;准确抛击比赛如分数相同,加赛决出名次。
2、单人赛:
(1)分组及比赛办法:
如参赛队少于3队,取消比赛。
如参赛队少于8队(含8队),采取单循环赛形式进行预赛;预赛前4名的队按1对4,2对3进行复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预赛后4名的队按5对8,6对7进行复赛,胜者决五、六名。
如参赛队为9队至12队,分两组进行小组单循环预赛;预赛各组前两名的队采取交叉淘汰赛的形式进行复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两组中的第3名进行同名次赛,决五、六名。
如参赛队为13队至20队,采用双败淘汰赛形式,分四组进行预赛;预赛各小组的第1名以抽签方式分别对阵各小组的第2名进行复赛;复赛阶段的胜队为E组决一至四名,负队为F组决出五、六名,两组均以抽签进位单淘汰的形式进行比赛。
参赛队为21队及以上根据情况分组,比赛办法另定。
(2)决定名次办法:
在各单循环比赛中,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弃权的队每局得分为0分,其对手得该局最高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积分相等,两队间相互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净胜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分亦相等,则相等各队间总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总得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得分仍相等,以抛击小球的方法决定胜负。
(3)比赛一局决定胜负,每局9分,限时45分钟,控球时间30秒。前四名的决赛,每局11分,限时60分钟,控球时间30秒。
(4)先得规定分者获胜;比赛时间到双方均未得到规定分,得分多者获胜;如分数相等,加赛一轮。规定时间到,正在进行的该轮比赛继续进行,决出分数。
3、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大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
(三)小金属球:
1、三人赛、单人赛:
(1)种子队:
①三人赛预赛分组时,按分组数及2011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团体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亦按2011年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1年有名次的队后)分别抽签入组进位。
②单人赛预赛分组时,按分组数及2011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单人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亦按2011年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1年有名次的队后)分别抽签入组。
(2)分组及比赛办法:
如参赛队少于3队,取消比赛。
如参赛队少于8队(含8队),采取单循环赛形式进行预赛;预赛前4名的队按1对4、2对3进行复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预赛后4名的队按5对8、6对7进行复赛,胜者决五、六名。
如参赛队为9队至12队,分两组进行小组单循环预赛;预赛各组前两名的队采取交叉淘汰赛的形式进行复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两组中的第三名进行同名次赛,决五、六名。
如参赛队为13队至20队,采用双败淘汰赛形式,分四组进行预赛;预赛各小组的第一名以抽签方式分别对阵各小组的第二名进行复赛;复赛阶段的胜队为E组决一至四名,负队为F组决出五至八名,两组均以抽签进位单淘汰的形式进行比赛。
参赛队为21队及以上根据情况分组,比赛办法另定。
(3)决定名次办法:
在各单循环比赛中,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者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积分相等,以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积分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列前;如净胜分再相等以得分多者列前;如得分仍相等以失分少者列前;如失分还相等,以抛击小球的方法决定胜负。
(4)比赛一局决定胜负,每局11分,控球时间30秒。前四名的决赛,每局13分,控球时间30秒。
2、单人准确抛击赛:
每队可报2名队员参赛。第一轮预赛按抽签序号进行,根据积分排出前8名进入下一轮;第二轮依据前8名次排出序号再赛,积分列前4名者进入第三轮,积分排第五至八名者为最终名次;第三轮按1对4,2对3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
同分裁决:如前两轮积分相等,则进行加赛,即:每人5个球,从7米交替进行掷球,得分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依次从8米、9米交替进行掷球,直至决出胜负。
3、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小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
(四)指弹球:
1、单人赛、团体赛每场限时45分钟。限时时间到,以台面的比分决定该局胜负。如台面比分出现平局,则重新争发球权进行比赛,首先得分者获胜。 2、单人赛:采用单淘汰制进行比赛。每场比赛三局两胜,每局先得6分者为胜,胜者进入下一轮比赛。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的办法决出最终名次。 3、团体赛:采用三盘两胜制进行比赛。出场顺序为单、双、单。每队4名队员中每场至少要有3名队员出场参赛,同一名队员不得参加两盘单人赛,参加单人赛的队员可兼双人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制进行比赛。每场比赛胜方得2分,负方得1分,弃权得0分。如两队积分相等,以两队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小组名次,胜者列前。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净胜分多者小组名次列前。第二阶段:根据分组情况,取第一阶段各组优胜队进行交叉淘汰赛或同名次比赛,决出最终名次,具体办法在领队技术会上通知。 4、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比赛球台、器材和设备。 5、各代表队运动员参赛时,需穿着《竞赛规则》规定的统一服装。
(五)比赛服装:
各队应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上衣必须有领,下衣符合竞赛规则的相关规定。
八、裁判员、仲裁和技术代表:
(一)各单位选派一名随队塑质球裁判员,必须是担任过全国或省地掷球比赛裁判工作的一级以上裁判员。
(二)各单位随队裁判员与各队一起报名。如裁判人员不足,由承办单位调派。
(三)仲裁主任、技术代表、正副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bet57365指派,人选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队(含6队)减1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队将参赛报名表按竞赛规程要求,于7月6日前一式二份分别传真或邮寄至:
(1)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运动一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100763,电话:010—87183554传真:010-67138387,联系人:王炜鉴15901086461)。
(2)陕西省西安体育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65号,邮编:710068,传真:029—88409454,联系人:宫贵楠13991337812、索文涛15109273026)。
2、逾期报名者以不参加论(以收到传真或邮件的日期为准)。为避免遗漏,请各单位在书面报名的同时,以电话方式进行确认,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bet57365邮箱chinabocce@sina.com。
(二)报到:
1、各队报到时,请带齐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注册证和健康证明,以备检查。
2、塑质球、大金属球参赛队7月17日到赛区报到,18日场地练习、召开领队技术会议,19日开始比赛。
3、根据赛区编排,小金属球参赛队7月21日到赛区报到,22日场地练习、召开领队技术会议,23日开始比赛。
4、提前报到需经赛区同意,经费自理。各运动队报到时出具年龄和健康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同组委会签订赛区纪律和安全责任承诺书。
5、报名后未按时参加比赛的队,所有比赛成绩按弃权论。
6、报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65号-西安体育学院-竞赛训练处,前台电话:029—88409454。
7、接站安排:各运动队如需接站,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安排接站。(告知行程车次和到站时间)。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器材:
使用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bet57365审批认证的符合国际地联规定的地掷球。塑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大金属球、小金属球由各参赛队自备。
(二)经费:
1、报名后如需更换队员者,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并交100元/人手续费。参赛运动员需带2张1寸照片在赛区办理注册手续,并交20元/人注册费。
2、各队及随队裁判员全部经费自理。赛区食宿标准:100元/人/天。
3、在赛区报到时每队交报名费300元,未带随队裁判员的需缴纳裁判代聘费500元。
十二、未尽事宜由赛区报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同意后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bet5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