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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青年暨大学生掷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4-06-13 11:59:00 bet5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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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四川省体育局、bet57365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地掷球协会、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乐山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乐山市掷球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19—24日,四川省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五、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市及行业体协、地掷球协会,bet57365各团体会员单位,各高校运动队等。

  六、竞赛项目:

  1、塑 质 球:男、女三人赛、双人赛、单人赛,团体赛(单项积分之和)。

  2、大金属球:男、女双人赛、单人准确抛击、单人连续抛击。

  3、小金属球:男、女三人赛、双人赛、单人准确抛击。

  七、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必须符合《地掷球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男、女各一支队伍,其中:

  1、领队1名,教练2名、随队裁判员1名。

  2、塑质球:男、女运动员各3名。

  3、大金属球:男、女运动员各3名。

  4、小金属球:男、女运动员各3名。

  5、参加塑质球比赛的运动员均能兼项大金属球或小金属球比赛,大金属球运动员不能兼项小金属球比赛。

  6、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每个大项中的2个小项比赛。

  7、年龄要求:参赛运动员必须年满12周岁(2002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23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规定在资格审查时以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为准。

  (三)承办单位所在地最多可报2支队伍参赛,其它地级市原则上限报一支队伍(多参加的队需经主办单位批准,所在地的大专院校可单独报名)参赛;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单位报名参赛,必需经所在市体育部门盖章生效。

  (四)参赛运动员不得转会,中学生只能代表户口所在地和学籍所在学校参赛。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运动队所有比赛成绩。

  (五)比赛中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否则,将取消该运动队所有比赛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塑质球:

  1、三人赛:

  (1)种子队:预赛分组时,按分组数及2013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团体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亦按2013年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3年有名次的队后)分别抽签入组进位。

  (2)分组及比赛办法:

  如参赛队少于3队,取消比赛。如参赛队少于8队(含8队),采取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

  如参赛队为9队至12队,分两组进行单循环预赛。预赛各组前两名采取交叉淘汰赛形式进行复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两组前两名之后的队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最后名次。

  如参赛队为13队至20队,分四组进行小组循环赛;预赛各小组的第1名以抽签方式分别对阵各小组的第2名进行复赛;复赛阶段的胜队为E组决一至四名,负队为F组决五至八名。各组均以抽签进位单淘汰的方式决出名次。

  参赛队为21队及以上根据情况分组,比赛办法另定。

  (3)决定名次办法:在各单循环比赛中,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弃权的队或人每局得分为0分,其对手得该局的最高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两队间相互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净胜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分亦相等,则相等各队间总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总得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得分仍相等,则进行滚击小球比赛。

  按下列方法掷球九次以决胜负:各队选1人掷球,分三次掷完;抽签决定掷球顺序。小球的位置:第一次在E线中点,掷三个球;第二次在开球点,掷三个球;第三次在B线中点,掷三个球。如果再次平局,小球再放到开球点上,各掷一球,直至决出胜负。

  (4) 比赛一局决胜负,预赛每局9分,限8轮,控球时间30秒;前四名的决赛,每局12分,限9轮,控球时间30秒。

  2、双人赛、单人赛:

  (1)种子队:预赛分组时,按分组数及2013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双人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亦按2013年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3年有名次的队后)分别抽签入组进位。

  (2)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单循环或单败淘汰加附加赛的方式进行。

  (3)比赛一局决胜负,每局9分,限8轮,控球时间30秒;前四名的决赛,每局12分,限9轮,控球时间30秒。

  3、团体赛:

  按三人赛、双人赛和单人赛三项成绩得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单项比赛按9、7、6、5、4、3、2、1计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即: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6分,依次类推;如弃权其中一项比赛,则不计团体名次;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累计得分相等,则三人赛名次列前者团体名次列前;如三人赛均未取得名次,则双人赛名次列前者团体名次列前。

  4、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塑质地掷球竞赛规则》。

  (二)大金属球:

  1、单人准确抛击、单人连续抛击赛:

  (1)单人准确抛击赛:参赛队按2013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3年有名次的队后)抽签决定上场顺序进行预赛,预赛前8名进入复赛(男、女运动员需得6分以上(含6分));不满8名时,按预赛成绩择优补录,预赛为“0”分者不予补录。

  复赛前4名的队进入决赛,决一至四名,其余的队按复赛成绩排出五、六名。

  (2)单人连续抛击赛:参赛队按2013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3年有名次的队后)抽签决定上场顺序进行预赛,预赛前8名进入复赛(男、女运动员需得8分以上(含8分));如进入复赛的队不满8名时,按预赛成绩择优补录(男、女运动员需得6分以上(含6分)),如仍不满8名,名次空缺;同分补录需进行加赛,加赛2分30秒,低于4分者不予补录,名次空缺。复赛前4名的队进入决赛,决一至四名,其余的队按复赛成绩排出五、六名。

  (3)同分裁决:单人连续抛击、单人准确抛击比赛如分数相同,均加赛决出名次。

  2、双人赛:

  (1)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单循环或单败淘汰加附加赛的方式进行。

  (2)每场比赛9分,限时40分钟,控球时间30秒。前四名的决赛,每场11分,限时50分钟,控球时间30秒。

  (3)先得规定分者获胜;比赛时间到双方均未得到规定分,得分多者获胜;如分数相等,加赛一轮。规定时间到,正在进行的该轮比赛继续进行,决出分数。

  3、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大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

  (三)小金属球:

  1、三人赛:

  (1)种子队:三人赛预赛分组时,按分组数及2013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团体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亦按2013年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3年有名次的队后)分别抽签入组进位。

  (2)分组及比赛办法:

  如参赛队少于3队,取消比赛。如参赛队少于8队(含8队),采取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

  如参赛队为9队至12队,分两组进行小组单循环预赛;预赛各组前两名的队采取交叉淘汰赛的形式进行复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两组中的第三名进行同名次赛,决五、六名。

  如参赛队为13队至20队,分四组进行小组循环赛;预赛各小组的第1名以抽签方式分别对阵各小组的第2名进行复赛;复赛阶段的胜队为E组决一至四名,负队为F组决五至八名。各组均以抽签进位单淘汰的方式决出名次。

  参赛队为21队及以上根据情况分组,比赛办法另定。

  (3)决定名次办法:在各单循环比赛中,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者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以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积分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列前;如净胜分再相等以得分多者列前;如得分仍相等以失分少者列前;如失分还相等,以抛击小球的方法决定胜负。

  (4)比赛每场11分,控球时间30秒。前四名的决赛,每场13分,控球时间30秒。

  2、双人赛

  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单循环或单败淘汰加附加赛的方式进行。。

  3、单人准确抛击赛:按抽签序号进行预赛,根据积分排出前8名进入复赛;复赛依据前8名次排序进行比赛,复赛积分列前4名者进入半决赛,积分排第五至八名者为最终名次;半决赛按1对4,2对3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

  同分裁决:如积分相等,则加赛决出名次。

  4、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小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服装:

  各队应按照竞赛规则的相关规定,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

  九、裁判员、仲裁和技术代表:

  (一)各单位选派一名塑质球随队裁判员,必须是担任过全国或省地掷球比赛裁判工作的一级以上裁判员。

  (二)随队裁判员不能兼运动员。如裁判人员不足,由承办单位调派。

  (三)仲裁主任、技术代表、正副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bet57365指派,人选另行通知。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队(含6队)减1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队将参赛报名表按竞赛规程要求,于6月30日前一式二份分别传真或邮寄至:

  (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体育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108号,邮编:614000 传真:0833-2272580,邮箱:YIYANG1029@163.com,联系人:杨毅18990620335、董蜀亚15983380466。

  (2)山东省阳谷县体育局,地址:山东省阳谷县谷山北路121号,邮编:252300,传真:0635-2956002,邮箱:ygtwcj@163.com,联系人:崔敬13606356002。

  2、比赛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者以不参加论(以收到传真或邮件的日期为准)。

  (二)报到:

  1、各队报到时,请带齐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注册证和健康证明,以备检查。同组委会签订赛区纪律和安全责任承诺书。

  2、参赛队伍于7月16日到赛区报到。17日场地练习并召开组委会和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18日展示大会,19日开始比赛。

  3、提前报到需经赛区同意,经费自理。

  4、报名后未按时参加比赛的队,按弃权论。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器材:塑质球比赛指定用球由浙江瑞达塑胶有限公司提供,大金属球、小金属球由各参赛队自备。

  (二)经费:

  1、参赛运动员需带2张1寸照片在赛区办理注册手续,并交20元/人注册费。

  2、各队及随队裁判员全部经费自理。赛区食宿标准:150元/人/天。

  3、在赛区报到时每队交报名费300元,未带随队裁判员的需缴纳裁判代聘费1000元给组委会。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bet5736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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